说起陈莲香,对拐卖儿童事件有关注的人一定对这个名字不陌生,她曾经在两年时间内拐卖了46名儿童。而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十分罪大恶极的,警方在经过不懈的调查之后,成功将陈莲香逮捕,但是陈莲香只判十年有期徒刑。有很多人表示愤怒,为什么不将其判死刑以儆效尤。实际上,十年在拐卖儿童罪的量刑中已经算是很重的了,其罪不至于死刑。

一、陈莲香心理素质极强

A级通缉犯人贩子陈莲香,其家乡在福建省,从小是在农村里长大的,家庭环境非常差,因此其并没有上学的机会。等长到十几岁时,陈莲香就已经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了。其从小没有接受过教育,因此,文化水平比较低,也没有做买卖的智慧,因此只能打一些消耗体力的零工。在外出打工的这几十年内,其所挣的钱只能勉强够自己生活。

而随着其年龄越来越大,她越来越羡慕有钱人的生活,越来越想要拥有更多的财富。因此到59岁时,陈莲香有了拐卖儿童的念头。陈莲香曾经于2009年到2010年两年的时间里,将46名儿童从他们的亲生父母处带走,再卖给别人。这些孩子的平均年纪都不到三岁,而其拐卖的这几十名儿童一经拐卖,很少有再回到亲生爸妈身边的可能。

陈莲香犯罪素质极高,据受害家庭描述,陈莲香一旦行径败露,便会直接将他人的小孩扔进河里面。因为有小孩落水,围观的人群,或者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第一时间会想着救人,而不是抓人,因此陈莲香屡屡逃脱。从这一点来看,陈莲香的心肠十分恶毒,其善良的品质已经被消磨殆尽了。而就在2010年,两省警方在配合下将陈莲香抓获后,其甚至没有忏悔的痕迹,当警察询问她为何要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时,其十分冷漠的说,之所以要拐卖儿童,是因为来钱快。

二、拐卖儿童切忌量刑过重

就在陈莲香被抓捕之后,许多受害者家庭都强烈要求法院将陈莲香判处死刑。但是我国刑法规定,拐卖儿童罪是有量刑限度的,再加上陈莲香并未达到最重的量刑标准。因此,法院将其判为十年。有学者表示,拐卖儿童罪是不能够规划入死刑范围内的。因为如果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太重,那么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在行踪败露后想着一损俱损,肆无忌惮的将拐卖儿童杀害。